东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调动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此办法。
研究生干部的产生以自荐、推荐和考核为主要形式,适时调整。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律严谨,诚实守信;
2.学习勤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能起到带头作用;
3.责任心强,乐于为同学服务,有条件和能力承担社会工作,得到广大同学的拥戴。
二、程序和形式
1.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班级负责人,原则上每班不得超过3人;
2.自荐、推荐的研究生干部,经多数同学同意后由辅导员审核确定;
3.研究生会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的开展和需要而定,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调整。
三、其他
1.校研究生会和院研究生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研究生干部连任的必要条件为没有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