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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干部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次数:

东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调动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此办法。

研究生干部的产生以自荐、推荐和考核为主要形式,适时调整。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律严谨,诚实守信;

2.学习勤奋,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能起到带头作用;

3.责任心强,乐于为同学服务,有条件和能力承担社会工作,得到广大同学的拥戴。

二、程序和形式

1.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班级负责人,原则上每班不得超过3人;

2.自荐、推荐的研究生干部,经多数同学同意后由辅导员审核确定;

3.研究生会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的开展和需要而定,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调整。

三、其他

1.校研究生会和院研究生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研究生干部连任的必要条件为没有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