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东北电力大学 第一届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实践成果,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东电研工发〔2025〕7号),学校拟开展东北电力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且在学制内,入学学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东电研工发〔2025〕7号)中的评选条件。

三、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博士

硕士

电气工程学院

4

1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3

5

自动化工程学院

1

4

化学工程学院

0

1

经济管理学院

0

1

建筑工程学院

0

3

计算机学院

0

2

机械工程学院

0

1

理学院

0

1

外国语学院

0

1

艺术学院

0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1

体育学院

0

1

合计

8

32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7日-11月11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等各1份。

(二)学院初评(11月12日-11月20日)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公开选拔,排序拟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汇总表》(附件2),上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学院公章,并于11月21日10:00之前报送东石307室,电子版一人一档同步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门雨颖。

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采集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为终评答辩和表彰环节收集好阶段性素材。

(三)学校复评(11月21日-11月28日)

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建专家评审组,投票推荐一定名额的候选人进入终评答辩。

(四)终评答辩(11月29日-12月21日)

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展示,学校组成评选专家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拟获奖人选名单。

(五)学校审定(12月22日-12月24日)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研究生年度人物获得者人选名单。

(六)学校公示(12月25日-12月31日)

获奖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举报。

(七)表彰奖励

学校将于2026年上半年组织召开东北电力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对获奖者个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旨在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实践成果,通过选树典型、榜样示范,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一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推荐最优秀的研究生参加评选,宁缺毋滥。

(二)科学筹划,严密组织

各学院应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东电研工发〔2025〕7号)对申请学生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在评审过程中,取消该生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奖金及荣誉证书。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获奖者如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及奖金。

(三)充分挖掘,广泛宣传

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挖掘、选树优秀,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学院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本学院获奖人选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做法,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申请表》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